
“现在开庭!”在吕梁市第一中学报告厅内,随着“审判长”一记清脆的法槌敲响,整个“模拟法庭”现场瞬间肃静。
8月2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海生带队在吕梁市第一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活动由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吕梁市教育局联合举办,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解说”的创新形式,在青少年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为高一新生系好“法治纽扣”。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梁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范海生出席活动并讲话,吕梁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雪宏致辞,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穆沛华参加,吕梁市第一中学校长干小平主持。
领导寄语,莘莘学子与法同行
范海生肯定了吕梁市第一中学在高考中取得的优异成绩。他强调,“法治进校园”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开展的普法教育活动,目的在于增强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肩负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责任。
范海生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深切寄语吕梁市第一中学的高一新生:
做尊法敬法,守底线、知敬畏的人。青少年自控能力差,情绪波动大,切不可在面对金钱或物质的诱惑时,无法理性权衡利弊,冲动之下做出错误选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使自己陷入犯罪的深渊。
做学法知法,明事理、辨是非的人。学习法律知识是中学生的“必修课”,同学们应在业余时间从多个渠道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自身、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逐渐培养法治意识,形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的主动和自觉。
做守法用法,讲规矩、守正气的人。在学校,大家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坚持不鲁莽、不沉默、不以暴制暴的“三不原则”,关键时刻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模拟法庭+法律解说”
青春演绎激发学法热情
在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沐春”未检团队检察官的专业指导下,经过前期的精心筹备与排练,“模拟法庭”在吕梁市第一中学正式“开庭”。

此次“模拟法庭”中“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均由吕梁市第一中学高二年级学生扮演,在他们的认真参与下模拟完成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的审理过程。在台上,“审判长”神情肃穆,“公诉人”义正辞严,“辩护律师”据理力争,“被告人”悔恨交加……他们用青春的力量演绎着对法治精神的敬仰。同时,“沐春”未检团队成员张智钰作为“法治解说员”,用画外音的方式贯穿整个“模拟法庭”,适时解说“庭审”现场每个步骤和细节,比如被追诉者在不同诉讼阶段称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一变化,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和程序,感受法律对犯罪的惩治,感受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此次“模拟法庭”创新法治教育宣传载体,不仅台上参与“庭审”的同学沉浸其中,台下观看的同学也认真关注着“审判过程”的每个细节。大家通过观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模拟环节,近距离感受司法的权威和庄重。当“审判长”最终宣判时,不少同学更是不自觉地挺直了腰板——在这一刻,法治不再是课本上的概念,而是化作了震撼人心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力量,深深烙印在每名师生心中。

成效显著,法治种子悄然播种
这场“模拟法庭”将庄严的庭审现场“搬”进青春的校园,通过沉浸式体验让法治教育从书本走向实践,为青年学生送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盛宴”。

吕梁市第一中学高一10班刘昊铭表示,本次活动让我们直观地体会到了法庭的肃穆与法律的权威,灵活地向我们传授了一些书本上未曾涉及的知识,推动了中学生从学法懂法的表层理解向守法用法的实践运用,对我们人生起到了重要的导向作用,我们将在这块坚不可摧的法治盾牌的精心守护下茁壮成长。

吕梁市第一中学高一5班的马伊琳同学表示,此次活动向我们高一新生普及了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作为吕梁市第一中学的一名学子,今后将遵守校规校纪,严守法律红线,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明白人,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本次“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活动以接地气、冒热气、有灵气的方式开展,“沐春”未检团队还向学生们发放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语言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手册,深受吕梁市第一中学全体师生的好评与喜爱。下一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三三五”战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把法治宣传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来源:吕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