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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建成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时间:2025-06-04 15:34:00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中央层面统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所谓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转化路径。

意见明确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中央层面统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中央层面将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称省)干流入境、出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简称断面)水质变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断面水质较以前年度变化情况,统一核算各省出资或受偿金额,实现经济利益省际合理横向转移,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

创新补偿形式方面,鼓励上下游、左右岸在明确各自权责的基础上建立三方或多方参与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补偿方式从财政补偿向市场化补偿拓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的不同环节。推动补偿方式从资金补偿向多元化补偿拓展,鼓励地方通过联建生态产业园区、技术援助、智力支持、定向人才培养、定向招工等丰富补偿方式。

同日,五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中央财政积极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相关省参与,实现经济利益省际合理横向转移。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至其他重点流域。

根据方案明确的实施范围,长江流域具体包括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黄河流域具体包括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