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6月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全省法院2024年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838件,同比上升2.95%;审结17546件,同比上升3.10%。其中,新收一审案件14041件,同比上升4.95%;二审案件2825件,同比下降2.49%;再审审查案件887件,同比下降6.34%;再审案件85件,同比下降18.27%。
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9件,审结214件;受理走私废物犯罪案件4件,审结4件。依法惩治非法采矿、非法侵占山体河湖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守护土地、矿藏、森林、海域等自然资源安全。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非法采矿犯罪案件305件,审结303件;受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38件,审结36件。严厉打击破坏泰山、昆嵛山、黄河三角洲等重点生态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活动,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
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04件,审结87件;受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95件,审结87件;受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0件,审结9件;受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15件,审结18件。
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和修复功能,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及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民事权益。依法审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贯彻“损害担责、环境有价”理念,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土壤、水、噪声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89件,审结75件。妥善化解相邻关系纠纷,化解涉及通风、采光等方面相邻关系矛盾纠纷,守护人民群众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该类案件1039件,审结960件。
同时,山东法院促推资源有效节约利用,把握好物尽其用和绿色发展的关系,促进水、电、气、热力、矿产等资源高效合理利用。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矿业权纠纷案件26件,审结26件;受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1099件,审结1041件。山东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对于行政机关及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开展执法活动。2024年,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296件,审结2326件。其中,受理行政处罚案件322件,审结324件;受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63件,审结66件。
山东法院强化公益诉讼功能,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的预防性、恢复性保护功能,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法院依法审结检察机关、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判决或调解确认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约1亿余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努力把生态环境损害消灭在源头。贯彻恢复性司法,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持续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山东法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省生态环境厅等13家单位(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实施细则》,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趋向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对于进入司法确认程序的磋商协议,及时公告、依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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