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八零年代,成为彪悍俏军嫂》是著名大大“”最新创作的一篇总裁文,讲述主角的爱恋故事,精彩故事内容,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她看着屋子里的摆设,墙上贴着报纸,已经微微泛黄,还有墙角上长满了绿色苔藓。屋子里湿漉漉的,很潮。一个小灯泡挂在屋顶,照着整个房间。“你快点别楞了,赶紧下来收拾一下。”“路晨,路晨,快醒醒别睡了。”池路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着身边的女人,有些迷茫,她不是已经死了吗?这里是哪里?难不成是地府?身边的女人看她还一脸睡不醒的样子,催促道:“快别迷了,赶紧起来,梳洗打扮一下...
她看着屋子里的摆设,墙上贴着报纸,已经微微泛黄,还有墙角上长满了绿色苔藓。屋子里湿漉漉的,很潮。一个小灯泡挂在屋顶,照着整个房间。“你快点别楞了,赶紧下来收拾一下。”...
“路晨,路晨,快醒醒别睡了。”
池路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着身边的女人,有些迷茫,她不是已经死了吗?这里是哪里?难不成是地府?
身边的女人看她还一脸睡不醒的样子,催促道:“快别迷了,赶紧起来,梳洗打扮一下,时家的车快到了,我给你做了饭,你赶紧起来吃点。”
池路晨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是只能顺着她的话照做,但是她刚从床上做起来,大脑就一阵眩晕。
她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是跟一个陌生男人争执的画面。
“宋恒,你告诉我,我哪里比不上池和宛,她不就考上一所破大学,这有什么的,只要你喜欢,我也去考,好不好。”
池路晨拉着宋恒的手,祈求道。
宋恒一把甩开池路晨的手,皱着眉头说道,“池路晨,感情的事勉强不来,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以后别来找我了,要是让和宛看见就不好了。”
池路晨恼羞成怒,“宋恒,我把你带回家,好吃好喝的伺候你,是因为我喜欢你,但是你竟然跟池和宛看对眼,你简直狼心狗肺。”
宋恒听见这话,看向池路晨的眼里满是厌恶,“是你死缠烂打,我都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不喜欢你,都是你自己一厢情愿,我已经跟和宛在一起了,我是真心喜欢她的,以后见面还是注意一下分寸吧。”
说完就直接转身离开,池路晨看着他的背影,伤心欲绝。
她大声呼喊着宋恒的名字,但是宋恒一次都没有回头。
她一时想不开,看向身边的河塘,直接跳下去。
池路晨泡在水里,身体不断下沉。
恰好被路过的军人看到,他以为是池路晨不下心掉下去了,于是赶忙下去营救。
军人小哥本以为救了一条人命,池路晨会感谢他,但是没想到池路晨醒来就直接污蔑他,说是被他非礼了。
池路晨喜欢宋恒的事在村子里家喻户晓,但是没想到宋恒竟然跟她的表姐在一起了,现在村子里都等着看她的笑话。
她一时咽不下这口气,才这样胡说的。
但是村里也不管真的假的,第二天就将这件事传的人尽皆知。
军人百口莫辩,无论他怎么解释都没人相信,他家里人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彩礼来上门娶亲。
直到时家上门提亲,池路晨才知道她诬陷的人家里多厉害。
那名军人叫时景云,家里三代都是当兵的,时景云的父亲在军营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他爷爷更不用说了,时景云也是,年纪轻轻就已经靠着自己的能力当上了营长,不说别的,他长相跟家世都是相当不错的,尤其是他的皮囊,就吸引了不少姑娘。
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看上池路晨。
为此池老太太非常担心池路晨,毕竟池路晨是什么性子他们池家人一清二楚。
要是嫁到时家那样的人家,估计日子不太好过。
池路晨知道情况后,害怕的睡不着觉。
她害怕嫁过去之后被时景云报复,毕竟她诬陷时景云非礼她。
因为她太过害怕,吓到心梗,就这样没了。
所以她这是穿越了,不对,是魂穿了!
原主跟她的名字还一模一样!
为什么?她好不容易熬到去世,怎么又让她魂穿到别人身上。
她看着屋子里的摆设,墙上贴着报纸,已经微微泛黄,还有墙角上长满了绿色苔藓。
屋子里湿漉漉的,很潮。一个小灯泡挂在屋顶,照着整个房间。
“你快点别楞了,赶紧下来收拾一下。”
池路晨吞吞吐吐地说道:“我……我能不能……”
“赶紧说,别吞吞吐吐的。”
“我不想嫁了。”
叶晴一巴掌拍在她脑袋上,“你说不嫁就不嫁,你都已经跟时景云领过证了,当时劝你你不听,现在说不想嫁了,怎么可能,这可是军婚,是能闹着玩的吗?更何况时家是干什么的,你还不清楚,嫁过去老实一点,省的到时候受罪。”
池路晨叹了一口气,看着床头的红色嫁衣,起身穿上。
她上辈子没有结婚,因为她是个画家,喜欢全世界来回奔波,寻找好看的风景,然后将它画下来,她认为人生就应该这样,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应该被婚姻束缚。
直到她老了以后,她身边没有一个人,每天都是孤零零。
她才有些后悔,但是她前半生过的是她喜欢的生活,后半生即使孤独一点,她也觉得当初选择的路没有错。
她如今刚魂穿过来,什么都不清楚,就要嫁人,她其实是不愿意的。
但是她没有退路,只好顺从。
她的婚服是红色的旗袍,是时家专们找人给她量身定制的,叶晴还想给她做个发型,但是无奈手笨,最后还是池路晨自己挽了头发,将老太太送的簪子插在头发上。
收拾完后,叶晴拉着她又絮絮叨叨说了一些话,才作罢。
这边的时景云被一群人簇拥着来到房间,他穿着一身军装,站的很是挺拔,皮肤白皙,根本不想当兵的人,他紧抿着唇,显的很是可爱。
时景云进屋后,看着池路晨穿着红色旗袍,一下子惊艳到他。
他伸出手,“走吧。”
池路晨刚刚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所以毫不犹豫地将手放进他的手心。
他们牵着手朝门外走去,时景云的手很大,刚好将池路晨的手包裹起来。
两人站在一起,显得池路晨更加娇俏可人。
两人还没出门,就听见身边有人说,“新娘不能直接走出去,得让新郎抱起来才行,不然不吉利。”
时景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将池路晨公主抱起来,朝车上走去。
男人的手臂非常结实,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锻炼和磨练。他的掌心有着薄薄的茧,这可能是由于长年累月的劳动或者训练所留下的痕迹。他抱着不到九十斤的她,走得脚下生风,显示出他惊人的力量和平衡感。
池路晨隔着他的衣料,能够感受到他胸膛沉稳、有力的心跳声,仿佛在诉说着他的内心世界。他的身上带着一股皂角香,细闻之下似乎还搀杂了一点烟草气味。这种味道并不呛人,反而让人感到一种安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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